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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家海外密帳案 記協籲媒體勿侵入性採訪2008-08-19  Popup

扁家海外密帳案 記協籲媒體勿侵入性採訪2008-08-19  Popup

olivia 收藏於 2008/08/19
【大紀元8月1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吳素柔台北十九日電)台灣新聞記者協會今天表示,前總統陳水扁夫婦傳出涉及「人頭帳戶匯款海外案」,連日來部分媒體的相關報導,已侵犯當事人隱私及無辜第三者的人權;記協呼籲媒體勿做「侵入性採訪」,應善盡社會公器責任。 記協表示,媒體不是法官,但媒體這幾天卻「未審先判」,甚至拿著麥克風追著無辜第三者跑,如此「侵入性採訪」未必能找出真相,卻造成第三人的困擾,也給社會不良觀感。 記協說,新聞自由不應凌駕人身自由與人身安全,儘管陳水扁疑涉不法,平面媒體也不應以偷窺手法拍攝其居家活動,此舉侵犯當事人隱私,並有危及卸任元首安全之虞。 此外,記協說,陳水扁之子陳致中的岳母及幼女非涉案當事人,返國時卻遭媒體壓迫式的包圍採訪,不但小孩嚇哭,媒體還強拉保護陳致中岳母與幼女的男子,不讓他們離開;此舉除侵犯無辜第三者,甚至是介入事件現場成為衝突當事者,並且還把衝突事件當成新聞報導,嚴重違反新聞道德與專業。 記協表示,希望法院、警察局、航警局等單位做好採訪動線規劃,這不是給予任何當事人禮遇,而是尊重人權與人身自由。 記協呼籲,媒體應遵循採訪禮儀,發揮自律精神,不要為搶畫面,而一再與民眾發生肢體衝突等難堪場面。媒體記者的「深度」不是尋找八卦爆料,而是應就司法、制度及結構等層面深入剖析、詳實報導,才能發揮社會公器責任。 記協指出,近年不斷發生「侵入性採訪」,主因在於媒體競爭過度,大幅渲染新聞畫面,導致新聞「戲劇化」,忽略新聞事件本質,只要一家媒體「侵入性採訪」,其他家只好跟進;記協呼籲各媒體主管共同協商自律規範,以集體自律的力量,建構符合新聞採訪與尊重個人隱私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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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紅愛心
發言評價:2073

粉紅愛心 (olivia) :

@記協說,新聞自由不應凌駕人身自由與人身安全,儘管陳水扁疑涉不法,平面媒體也不應以偷窺手法拍攝其居家活動,此舉侵犯當事人隱私,並有危及卸任元首安全之虞。

此外,記協說,陳水扁之子陳致中的岳母及幼女非涉案當事人,返國時卻遭媒體壓迫式的包圍採訪,不但小孩嚇哭,媒體還強拉保護陳致中岳母與幼女的男子,不讓他們離開;此舉除侵犯無辜第三者,甚至是介入事件現場成為衝突當事者,並且還把衝突事件當成新聞報導,嚴重違反新聞道德與專業。

記協表示,希望法院、警察局、航警局等單位做好採訪動線規劃,這不是給予任何當事人禮遇,而是尊重人權與人身自由。 記協呼籲,媒體應遵循採訪禮儀,發揮自律精神,不要為搶畫面,而一再與民眾發生肢體衝突等難堪場面。媒體記者的「深度」不是尋找八卦爆料,而是應就司法、制度及結構等層面深入剖析、詳實報導,才能發揮社會公器責任。 記協指出,近年不斷發生「侵入性採訪」,主因在於媒體競爭過度,大幅渲染新聞畫面,導致新聞「戲劇化」,忽略新聞事件本質,只要一家媒體「侵入性採訪」,其他家只好跟進;記協呼籲各媒體主管共同協商自律規範,以集體自律的力量,建構符合新聞採訪與尊重個人隱私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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貼一下,表示台灣還有新聞記者協會~^.^~
順便支援(保護)一下盡責記者的人身安全,以免因為惡質的、不當的新聞採訪渲染下,招致所有記者變成人人喊打(撞)的過街老鼠共業,那就不是一句"記者真命苦"可以補償的嚕。。。

貓吉拉
發言評價:153

貓吉拉 (maoozilla) :

這是截至目前之止,最有建設性的文章之一,然而,也僅能「呼籲」、「自律」

假使有一伴的居民能重視這些觀念,身體力行不訂報、不呼應媒體、不支持政府借刀殺人,那麼台灣亂象大概可減輕一半了。

Portnoy:釋放胡佳!
發言評價:1451

Portnoy:釋放胡佳! (portnoy) :

這個聲明同樣的內容已經發過兩次了, 很可悲, 媒體並不在乎

粉紅愛心
發言評價:2073

粉紅愛心 (olivia) :

@這個聲明同樣的內容已經發過兩次了, 很可悲, 媒體並不在乎

用這段回初入媒體工作線上工作者的龜

記協指出,近年不斷發生「侵入性採訪」,主因在於媒體競爭過度,大幅渲染新聞畫面,導致新聞「戲劇化」,忽略新聞事件本質,只要一家媒體「侵入性採訪」,其他家只好跟進;記協呼籲各媒體主管共同協商自律規範,以集體自律的力量,建構符合新聞採訪與尊重個人隱私的環境。

港都路人
發言評價:20

港都路人 (yen43419) :

支持貓吉拉的提議。拒看爛報爛雜誌和爛電視。

的確,侵入性採訪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再多的呼籲也枉然。我覺得媒體工作者和政客是一體的,他們習慣表面話說得很漂亮,但實際上的做為卻是藏污納垢。

所以,我也覺得"良知",對媒體和政客而言,都是裝飾品。

Ral
發言評價:6

Ral (raleigh127) :

陳致中岳母和小孩返台時,在機場被記者團團包圍的樣子,實在是很不人道。隔天新聞,媒體還振振有詞說保護的家人打人等,記者在追新聞的同時,能不能不要影響到無辜的第三者?

四月俠
發言評價:19

四月俠 (aprila) :

還有記者問問題的時候,可不可以先經過大腦想過再問出來?
我看奧運輸韓國以後,記者訪問奧運總教練洪一中時,口氣中就帶點嘲笑說:那接下來兩場是不是隨便打(意思是這樣,用語我忘了)。真是很沒禮貌,也很沒內容的問題

可樂魔
發言評價:428

可樂魔 (zipsky) :

台灣新聞素質和新聞人的道德水平外加專業
我看都快跌到世界水準谷底了說....
到最後,大家只會說「我們也只是為了一口飯吃」
可悲.....

盧比
發言評價:19

盧比 (ruby170) :

我討厭貪污的官員,但是孩子是無辜的。
像王菲的先生李亞鵬只因為媒體偷拍可能嚇到小孩,就對記者生氣揮拳了~

Jay
發言評價:1049

Jay (jayrun) :

本人只能說, 這種不痛不癢的聲明能幹嘛??
這些猛獸殺得正爽, 生肉和女人當前, 哪可能就這樣拎著褲子回家呢???

在偉大英明的黨的政治任務之前, 犧牲幾個百姓也是不得已的
誰叫他自己投胎失敗生錯家庭~~
況且萬一真的能逼死幾個陳水扁大人的親戚或是搞得發瘋去街上裸奔的話
那更是天大的好消息, 新聞的收視率又可以破紀錄囉~~,
既能搞死政敵一家人光榮完成使命, 還能賺大錢榮華富貴,
天底下哪有這麼好的事??

反正一切都是陳水扁大人咎由自取,
要怪, 就怪他自己囉~~
誰叫他2004年要選上

GeniusKiKi
發言評價:1151

GeniusKiKi (geniuskiki) :

台灣的新聞就是自由過了頭,為了搶新聞什麼手段都做得出來。

可樂魔
發言評價:428

可樂魔 (zipsky) :

我還記憶猶新的記得前新聞局長謝志偉,得知台灣新聞自由度國際評比獲得高分的時候歡欣鼓舞的樣子...
但那個時候我就像GeniusKiKi說的一樣.....
台灣的媒體已經自由到無政府狀態了,除了不尊重新聞當事人外(記者:你全家都死光了,請問你有審麼感覺?)
另外就是「新聞亂亂報」....
最近哪條所謂的大新聞沒有媒體亂報的...
可悲外加氣憤...

粉紅愛心
發言評價:2073

粉紅愛心 (olivia) :

@僅管此案引發社會高度關注,但陳致中之一歲幼女以及陳致中岳母,屬無辜第三者,並非涉案當事人,卻在返國時遭受媒體壓迫式的包圍採訪,不但嚇哭小孩,而且進一步強拉保護陳致中岳母與女兒的男子,不讓他們離開。媒體記者的採訪行為不但侵犯無辜第三者,甚至介入事件現場成為衝突當事者,並且把衝突事件當成新聞報導,此舉嚴重違反新聞道德與專業。

侵入性採訪是相當嚴重的新聞自由踰越人權的瑕疵,推記協的這段聲明。

期盼曾任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的楊憲宏先生,可以針對這件事響應記協的呼籲,在媒體上公開譴責各家新聞台的處理。

@不論是機場、法院,都曾是採訪衝突一再上演的地方。記協期待法院、警察局、航警局等單位做好採訪動線規劃,這並非給予任何當事人禮遇,而是尊重人權與人身自由的做法。

看到這段,想到陳致中回國時航警的動線規劃,被媒體(尤其是東森)排山倒海的解釋成特殊待遇,就有點替弱勢的台灣記協感到悲哀。

編輯後加註

參考連結

【大紀元9月30日訊】(中央社記者黃菁菁東京特稿)台灣連日來的「削凱子」風波(電視主播薛楷莉事件),引發了各方對此事件報導是否過度的爭議。人權保障及新聞自由之間的衝突應該如何來取得平衡?日本其實在這個問題上也是爭議不休,但是他們正設法希望透過法律的規範以及媒體的自律,來保障新聞自由及個人隱私權。

  日本於今年三月在國會上提出的「人權擁護法案」,針對媒體和人權侵犯之關係做了一番界定。「過度採訪」也是其中的類型案例之一,他們對「過度採訪」的定義即,不斷打擾拒絕接受採訪的事件關係者及其家人,其所謂「打擾」的方式有埋伏、等候、跟梢、不停打電話、傳傳真等。

  法案中主張保護「因媒體報導而隱私權遭侵犯的人」例如,犯罪案的受害人姓名、相片等個人資料遭公開以及「遭過度報導而無法過平穩生活的人」例如,媒體圍堵跟監使得受害人無法自由進出家門等。受害者若出面指控,法務省的外圍組織「人權委員會」便會調查事件經過,並採取命令媒體停止採訪等措施。

  為何遭受媒體過密騷擾者有被保護的必要?大多數案件關係者往往不習慣受到媒體窮追不捨的包圍,容易引起情緒失控、失眠等身體和精神的傷害,個人資料、相片的曝光甚至也會影響其無法過正常平靜的生活,因此有必要借法律來保障個人隱私及人權。


  媒體記者在激烈的競爭下,挖新聞的衝勁可能不比私家偵探差。再者因為消息來源層出不窮,好不容易入手的消息可能為了搶快,而沒來得及查證便公諸於世。各方消息充斥的結果,難免造成被報導者蒙受莫名的傷害。

  法案中同時提到在保護受害者的同時,必須充份顧慮到新聞的報導自由及媒體的自主性。其實即使法律言明要保護受過度報導侵害人權,但是其中多少又與新聞自由相互衝突,其間的關係相當微妙,如何來拿捏分寸也引人爭議,要預防過度報導,最終還是要靠媒體的自律與自省。

  日本的二十一家主要媒體包括報紙、電視、通訊社加盟的「在京社會部長會」組織於本月二十五日定出「集體過度採訪」的對應方針;希望透過遭受媒體過度採訪的受害者出面指控,由這個組織來決定對應策略,借由集體協定的制裁力量來防止或處理侵犯人權的過度採訪行為。

日媒體自律防止過度報導侵犯人權9/30/2002
http://www.epochtimes.com/b5/2/9/30/n21949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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