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在「部落界」最火的話題,大概是至入性廣告這檔事,有艾瑪的說法,李怡志的觀點,還有格強有耳這麼說,傅老大也寫了這篇。我猜,話題引爆點,應該是BloggerAD最近推出的100%回饋方案,搭配他們所謂黃金寫手的運作模式,瞬間有了「滿地開花」「全面引爆」的曝光率,才出現後續這些爭辯。我看每篇部落文的觀點都很精彩,也都覺得很合理,為什麼會這樣子呢?是我的立場太搖擺嗎?但仔細想想,並不是啊,因為部落格的基本精神就是「自由」,每個人都可以把自己的部落格佈置成他自己想要的模樣,所以,要不要放廣告,想不想置入行銷,應該都很自由,這大概是部落格之所以挑戰媒體最刺激的point
我覺得目前這種環境很適合我,我的通勤路線是從床鋪到電腦,我跟工作伙伴溝通的管道是MSN與e-mail,最過癮的是,我擁有自己的小型媒體,pageview還行,我可以一個人就決定今天頭條是啥,圖片放什麼,靠,我就是社長兼總編輯啊,哇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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