刪廣電基金不利影視文化 
刪廣電基金不利影視文化 
至尊寶 收藏於 2008/07/01
執政黨教育文化委員會立委,初審通過刪除廣電基金法源依據「廣播電視法第14條之一」,並通過將廢止《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條例》的決議方向。筆者聞之甚感訝異,以為廣電基金的廢止實為極不當之決策,試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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