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瑪寫文一篇,3天竟賣出261本書 
艾瑪寫文一篇,3天竟賣出261本書 
清楚點出行銷與部落客之前的情感糾結,值得一讀的好文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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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nz (tenz) 535 天前說...
以博客來AP計畫目前的易用度來說,還無法讓許多有心來賺這筆錢的人輕鬆使用;不過更重要的是:即使像艾瑪那麼會賣書,從這261本書中賺到的回饋金也才兩千塊出頭。要靠這種AP制度賺錢糊口並不容易。
賣了這麼多本產品力這麼強的書,回饋金也才兩千出頭;而這種好賣的書不是天天有,所以這真的是個特例,不是天天會發生的...

阿月巴 (stopbyforest) 535 天前說...
說好不提261(/‵Д′)/~ ╧╧
其實這篇文章我覺得有點不公正
像拿黑米跟他比 那是因為那本書有送鋼琴包包才會熱賣吧
要是那本書拿來黑米首頁打廣告的話肯定不只3天261這個數字

Muser (metamuse) 535 天前說...
看了文,發現可能有不少人根本不知道網路書店的販售量與博客萊的慣用行銷手法。
首先是,即使是負面數據,博客萊都能夠講成正面話題,這已經是常看到的手法了;再來是,在博客來以往有提供贈品的書經常有單日300本以上的狂銷記錄(尤其是「有誰誰加持」、「有誰推薦」、、、等等付帶贈品的書);
所以請人寫一篇文賣一本77折送贈品的書,結果三天才200多,這...算是「負面加持」嗎?然後再重新操作成「哇!請部落客寫推薦竟然狂賣261本!」其實是「x的,竟然只賣兩百多本?」博客來內心在滴血?XD
看到這種文的時候,眼睛得先擦亮一點...
補註:「看到這種文」指本書籤所收之 mr6 文,非「艾瑪文」。x 的又不是寫論文,還得補註。

(carloschen) 534 天前說...
to Muser:
這是所謂的逆向操作嗎XD
還有不是每個人每個地方都可以打廣告,尤其是公眾網站,廣告文打的不好就會像這樣,當然其文是否為廣告文,只有發文者才知道.
如果艾瑪把自己寫的文章貼到那個地方去,會變成怎麼樣?會像這樣嗎?

阿西摩 (asimo118) 534 天前說...
mobile01 上面的一堆怪物,隨隨便便勸敗恐怕都能賣出很恐怖的金額。。。
拿黑米這樣主打「書籤」的網站來跟「商業勸敗」來做比較!?有失公平性。
拿去跟「mobile01」比較看看摟~ 呵呵~
不過話說回來,依照 Mr. 6 的論點,拿 mobile01 來跟 艾瑪 來做比較也有失公平,因為一個是網站,一個是個人。。。
哎呀呀~ 這還真是難比較啊~ 如果是這樣,那乾脆不要比較會比較好。

Muser (metamuse) 534 天前說...
這當然是所謂的逆向操作,因為錢都花了、成本都投資下去了,
行銷人員對上面的人難交代,當然得拿這個數據再重新操作一次,
不好的也得趕緊消毒變成好的,不然跟上面交代完,
還得跟出版社交代咧。
後補文:
[這樣說會讓樓下 tenz 誤解,殺掉重來。
這回文是以「部落客行銷」的立場來看,因為:
1. Mr6 原文就是想說明「部落客行銷」這件事情,
2.申請博客來ap,ap的支付成本要回推到博客來的客戶的成本上面去(出版社),
這中間可沒說到「艾瑪正在置入型行銷」這件事情,
要看的是:數字誰流出的?原因是?爽在哪?成就感又是?
阿話題還不就是「行銷」這種中間的關係...
(我可沒說「這是買文」,不然就不會有以下的另一個角度)]
當然,你還可以有另外一種角度:
博客來原本可能壓根就不覺得這本書可以賣超過50本的,
現在竟然有人寫寫文章就在三天內賣出261本而大吃一驚!
以這樣的角度來看,Mr6 的文章通篇就有說服力了,
不過....這就讓博客來更尷尬了,因為這代表原文出發點是:「天啊!原來這種類型的書在博客來竟賣不到這種數量啊!」
夠尷尬了吧?
所以這整個行銷到底是成功還是失敗?預期中的失敗拿來當成是成功,還是原本該成功卻在博客來企圖操作之下失敗?還是原文本來就不是在說明部落客行銷成功,反而突顯原本的失敗?
[後補文:這段文字是「如果mr6把這個tenz所說的「巧合」要當作行銷來看的話」]
不過,要記住的是:消費者總是被刻意隱瞞住的那一個。
可憐的是那個出版社,尷尬的是博客來,唯一爽爽涼在旁邊的是一前一後寫文章的那兩個人,而吃虧的是被行銷手法矇住、傻傻進去買書的那261個人(如果有大量採購,數字應該會少一點)。
[後補文:這段文字是「如果mr6的推廣成功,以後大家看文眼睛得要擦亮一點」]
>>那就拿艾瑪跟阿西摩比較啊。。。哈哈哈!!
光趣味感阿西摩無條件勝出吧?XD
PS:我得先說明我的立場:個人買書,是好事,個人推書,不是爛事,原書也不爛。
而是這篇文章「如果硬要扯到部落客行銷能有多「行」、多「厲害」」,覺得台灣行銷市場的置入性行銷還不夠骯髒、污穢、下三濫成熟的話,整件事情從書出來到銷售端,頭尾就不是這樣看的。回應是推文爛,不是推書爛。
自我os:忙的時候沒辦法多打字說明清楚,就真的得少說話。但是還是推「爛行銷」。

tenz (tenz) 534 天前說...
Muser 恐怕要先提出證據證明這個案子是博客來叫艾瑪賣書,然後叫 Mr.6 寫文章,才能把事情的源頭算到博客來頭上吧。
事實上艾瑪是主動來申請博客來的AP,我們並沒有請他來幫我們賣(艾瑪自己也說了,他是看到我在 Twitter 上post 的訊息才會推薦這本的),而博客來事前也不知道 Mr.6 會寫這篇,這篇出來後在公司內部也引起一些討論...所以說是 Muser 想太多了,這根本不是個行銷案,只是個巧合而已。請大家不要誤會。

Alice (alice425) 534 天前說...
怎麼越到後面越像戰文,覺得好像一篇回應打翻一堆已經申請博客來AP的部落客....
可不可以請單純的回到"這是不是未來部落客的新獲利模式"、"艾瑪寫文一篇賣261本書是不是博客來夥伴計劃的成功案例"與"博客來AP的新發展方向"來討論?

tenz (tenz) 534 天前說...
話說回來,Muser 可能沒注意到的是,艾瑪所推薦的這個商品本身的商品力就很強,不只在博客來,在其他通路也都相當受歡迎,即使沒有艾瑪的推薦,都可以在短時間內銷售一空(當然艾瑪帶來的銷售量也相當可觀),是一個讓出版者、販賣者、推薦者和讀者達到四贏的優秀商品;而一個呷好道相報順便賺點回饋金(很少,才4%,在這個case艾瑪拿到最多兩千塊出頭)的事情,怎麼會被解釋成這樣的陰謀論?實在無法理解。

hectorwow (hectorwow) 534 天前說...
回歸基本面吧....部落客需要各種方式來獲利,即使是Google ADsense也不可能讓部落客大賺...Mr.6想提的是艾瑪在這個案例中,得到"成就感",請不要模糊焦點囉

Muser (metamuse) 534 天前說...
興奇科技、博客來、pchome等部落格銷售廣告機制,到底算不算是「半公開買文」呢?因為已經看到很多文章是:「推薦:xxxx數位相機」一點進去只有兩行文,下面就是興奇或pchome的廣告,一篇文章一頁,感覺像是超大的廣告。
我曾經在 picasa 推出新功能時試過依照 adsense 規則來推薦 picasa 下載,因為 picasa 是免費的,對讀者無害,但是結果發現專心寫文,根本不要去在意廣告, adsense 的其他廣告所帶來的收益還比較這種「推薦轉換」來得高
(畢竟我一直不是「知名部落客」,如果我是前五名超級大部落客專文推薦,三天內卻只有被下載261次,我會羞愧的完全說不出口...)
mr6 如果還想推部落客置入性行銷或是 C 行銷(名人代言行銷),我看還是別了,聰明的客戶精算一下 ROI 都應該看得出來效益其實並不高(以該書賣200本,艾瑪就獲得2000多回饋金來算,一本書博克來通路頂多賺10來塊)
還是還給台灣乾淨的部落格吧。書籤也是,麻煩一下。

Muser (metamuse) 534 天前說...
to tenz :
原書並沒有過錯,書本身很好,你也有推。
但是卻沒有人問:怪了,tenz 先推這本書的,為什麼muser不會懷疑是 tenz 先置入性行銷的?
now u got it? :P
我想該是談「被這些公司一搞,台灣還有沒有所謂的 Blogger Credit」 的時候(xdite起頭了),而非這個合作模式成功或失敗的時候了(因為成不成功只有博客來等公司知道)。

jt088 -- Bet... (jt088) 534 天前說...
推一下小掰同學 (bias)的...
看看李怡志的文章其中的5個「揭露點」吧
對於消費者與廠商之間,資訊不對稱是最主要的失衡的地方
在意建領袖的傳播下...當然啦..也可以說是至入性行銷...那被鼓動的大眾是不了解背後的那隻黑手...
但是仔細想想...利益有如狼群嘴下的肉塊...
唯有吃到嘴的才算數...引起的廝殺也就順理成章了

十一月 (november11lili) 534 天前說...
看不太懂M6為什麼把部落客寫了某篇文有助產品銷售和加入「博客來伙伴計畫」兩者混在一起?讓人誤以為只要加入博客來ap就可以有天文銷售數字的錯覺.
>>在博客來以往有提供贈品的書經常有單日300本以上的狂銷記錄(尤其是「有誰誰加持」、「有誰推薦」、、、等等付帶贈品的書);
只要以上這句話是事實,我只會覺得M6是在裝孝維.
既然不需要任何部落客加持都可以賣到300本以上,M6為何要為僅僅銷售200多本的數字來捧部落客艾瑪的LP?我只能猜測是一種行銷進階手法,被宣傳的主角不是書也不是部落客艾瑪,而是「博客來ap」.
M6這篇文認真來說,對艾瑪是有傷害的,原本她只想介紹好東西,也建立起一群信賴她的fans和名聲,但最近她常讓人覺得她太專注在「拿google支票」、「參加XXOO伙伴計畫」、「和YYZZ合作」諸如此類的廣告收益上,這樣可能造成的負面印象就是「為錢賣文」.

大豆 (hsuans) 534 天前說...
其實想賺錢沒有錯,參加行銷計畫也沒有錯。
艾瑪有很大的人氣,加上她推薦的本來就是很超值的產品,
今天如果在大豆的部落格推,雖然大豆文筆不好但是也可以吸引人買,
(當然流量差太多就是了)
不過我覺得勸敗不是罪,好東西本來就想跟大家分享--前提是你打從心裡認為那是好東西的話就沒問題。

tenz (tenz) 534 天前說...
我覺得這裡有個重點可能被忽略掉:就是這種推薦連結銷售回饋制度的本質。
如果從購物網站的角度來看,這種制度其實是一種另類的廣告制度。購物網站讓貼文者挑選廣告來張貼,廣告露出了不管幾萬次,除非真的產生交易行為,否則購物網站都無需付出任何費用。所以所謂的回饋金其實就是廣告費,而這種廣告費,說真的是很低的。上面已經算過艾瑪賣這261本書所能得到的錢,而一般blogger 想必能拿到的會更少一些,因為艾瑪的流量本來就大之故。
這個機制也不是最近才有的,Amazon 很早就有了,而博客來的AP機制也已經存在了七年。七年前根本沒有 blog 這種東西 七年前台灣根本沒什麼人在玩blog。
如果說這種制度會造成「被這些公司一搞,台灣還有沒有所謂的 Blogger Credit」的問題,其實某種程度上可能有點倒果為因。一來要登什麼東西也都是使用者自己決定的,有沒有效其實購物網站無從預測也無法控制;二來最近興奇和PChome都推出類似機制,加上 Google Adsense 才剛炒作過,媒體效應帶動之下,各種各樣的使用法都有人在試,自然出現很多「亂象」。
包括 Google AdSense 剛在台推出時,也是出現各種奇奇怪怪的用法,在集體實驗一段時間後後大家才了解到亂掛是沒用的,只有流量才能帶來點擊與收入的道理。我想推薦連結銷售回饋制度也需要一段時間,讓大家摸索出有效且不傷作者 credit 的方法。

Muser (metamuse) 534 天前說...
七年前根本沒有 blog 這種東西。
Blogger.com 成立在 1999 年,你去博客來買本關於 Blog 的書看看先?
>>我覺得這裡有個重點可能被忽略掉:就是這種推薦連結銷售回饋制度的本質。
我覺得被忽略掉的是:
1.部落客都還沒建立自己的信任價值就在玩弄「自己給予別人的信任」?
2.國內最大的購物通路已經落到得用置入性行銷才有辦法進行銷售?實情是?
3.有某一群人打從蕃薯藤開始就從未在網友面前浮上台面的人際關係、心照不宣的互捧策略、捧場營造資訊扭曲、暗地裡互推對方(甚至是對方公司的服務)來稱頌價值的 web 2.0 行銷黑暗原力、最後再於公開場合進行個人行銷?(XD)
>>包括 Google AdSense 剛在台推出時,也是出現各種奇奇怪怪的用法,在集體實驗一段時間後後大家才了解到亂掛是沒用的
答案是:你沒有看 ADSENSE 最佳化說明,請前往翻閱說明中心。
要討論博客來的AP機制請前往博客來會議室去跟他們行銷人員討論就好,這邊應該不是用來替博客來做討論的。

tenz (tenz) 534 天前說...
Muser:
1. 修正:七年前台灣根本沒什麼人在玩 blog。
2. >部落客都還沒建立自己的信任價值就在玩弄「自己給予別人的信任」,這個是部落客自己要去評估的事,畢竟文責自負。包括在這裡所言所述,也一樣要考慮自己給予別人的信任。
3. >國內最大的購物通路已經落到得用置入性行銷才有辦法進行銷售?實情是?
實情是根本沒有這回事。以博客來來說,這種你所謂的置入性行銷佔每日營業額的比例少到即使不做都沒太大差別,所以「落到得用置入性行銷才有辦法進行銷售」只是你的不正確推測而已。
建議你在做這樣的結論或質疑前,最好先有些證據比較好,不然很容易講錯,造成很多傷害。
4. 關於你說我沒看 Google AdSense 最佳化說明的批評,我想你是搞錯了我的原意,因此不予置評。
5. 我並不只是在討論博客來的AP機制,而是就你提出的一些觀察提出我的看法。
和 Muser的討論看起來已經變成他的戳戳樂,所以我不會再回應 Muser。

Muser (metamuse) 534 天前說...
七年前台灣根本沒什麼人在玩 blog。
明日報新聞台?(至於明日報新聞台/phpNuke 算不算是 web log 的形式我想大家有答案)
還是要繼續修正:「七年前台灣根本沒什麼在玩 blog 置入性行銷。」XD
>>這個是部落客自己要去評估的事,畢竟文責自負。
那我們不是事主是在討論啥?再見、再聯絡。
>>實情是根本沒有這回事。
來來來,坐坐坐。
從夜巡者大手筆跟出版社合作之後,你的公司開始受到出版社要求一些對待上的規格了吧?你們內部似乎也在思考新的行銷模式不是嗎?
如果要問我為什麼知道?我正不巧知道。科科。
大家都搞每日66折後,要不要說明一下最近博客來的作法除了電子報之外還準備要怎麼弄呢?
>>我並不只是在討論博客來的AP機制,而是就你提出的一些觀察提出我的看法。
>>>>就是這種推薦連結銷售回饋制度的本質。
恩,蠻矛盾的。

十一月 (november11lili) 534 天前說...
如果「艾瑪寫文一篇,3天竟賣出261本書」是在討論博客來的AP機制........說實在,我一直都很欣賞M6的文章,僅僅這一篇讓我不解.
1.艾瑪為商品寫推薦文
2.博客來伙伴計畫
3.部落客的成就感
第1點對部落客來說是for fun,第2、3點才是M6舉艾瑪為例的重點:
(引文)博客來這個計畫卻有很貼心的設計,讓她可以知道「為什麼得到」。雖然金額不見得高到哪裡去,但它會給一張詳細的報表,明列出每一個客戶買了什麼,在幾號購買,買了幾本,這筆資訊對艾瑪而言就是一個無上的獎勵感了。至於那筆抽成的金額反而成了配角,只是「成績單」的其中一部份而已。
艾瑪本來就是會寫文推薦她感興趣的商品,和有沒有加入博客來ap的關係不大.同樣對這樣的「成就感」感興趣的部落客有多少?拿艾瑪舉例,我覺得會讓其他有興趣的部落客更不了解伙伴計畫、部落客與部落客的讀者之間的關係,而只會當做一個普通的廣告收益來源.
此外,其他的部落客是不是擅長為商品寫推薦文也是一個疑問,為什麼艾瑪這篇推薦文不會被看做單純的廣告,那是因為她長久以來一直在維護她的Blogger Credit,她的fans並不懷疑她的「真心指數」......若將來其他部落客也遵循同樣的方式,挑選自己感興趣的商品寫推薦文,這種文章一多.....嘿!讀者們並不是笨蛋,會分不出是「廣告文」或是「真心推薦」嗎:-)
(引文)而要抓到那部落客們心中的那一絲自己都無法解釋的潛在渴望,我不知道那渴望怎麼形容,但我非常引頸企盼下一個更有創意的伙伴計畫來餵這一杯水。
就只舉艾瑪的例子,要怎麼讓其他的部落客渴望參與博客來ap,其他熱愛同樣「成就感」的人?有多少?我是部落客的話,比起成就感,我會更想知道加入博客來ap怎麼幫助我的部落格增加更多更多更多的廣告收入,而這才是人性的真正渴望.
也許,M6並不是在寫論說文,也不是在為博客來ap做行銷,從頭到尾他都在閒話家常,才會東一句西一句,是我誤會了,其實「艾瑪寫文一篇,3天竟賣出261本書」是一篇抒情文外加標題殺人法最佳實戰演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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